管理服务的工作指引
志愿者上岗期间,组织方应会同服务单位共同建立志愿者工作纪律管理机制,参照《志愿者行为规范指引》(详见附件)加强志愿者纪律管理,并听取、了解志愿者反馈需求及意见建议,提醒、劝导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志愿者。
2.对严重违反志愿服务规范或屡次警示未改的志愿者予以清退;
3.设立投诉渠道,由组织方和服务单位妥善处理投诉,及时告知投诉者处理结果,并保留记录。
4.出现志愿者严重违反规定、引起舆情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一)志愿者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开展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要建立“群主负责制”,微信群群主及管理员应由组织方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做好群信息管理及秩序维护;禁止在群内发布商业性广告、未经官方证实的不实消息或与志愿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信息,禁止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允许,私自添加微信好友。
(二)志愿者舆论监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引导志愿者舆论,不得编造、传播未经官方证实信息、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如有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制止,并迅速梳理基本情况向上级反馈(或反馈至县级或以上团委、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及时联系反馈。志愿者在收到居民超过岗位范围的诉求时,应及时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反馈,并协助社区工作人员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
(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作为志愿者上岗服务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志愿者健康情况监测。如遇志愿者在上岗服务中出现发烧、感冒等身体不适情形,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协助志愿者就医。
本工作指引如与国家和省现有或新出台的规定有不相适应之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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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志愿者不能化浓妆,不佩戴首饰,留长发的要束发。
5.男志愿者不可蓄胡须、不留长发(不能盖耳、遮面)。
1.在岗服务期间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或按防疫要求正确穿戴防护服。
1.不迟到、不早退、无正当理由不随意退出志愿服务。